第21版:旅游/资讯
 
 
 
2013年7月24日 星期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旅游法》将推动“大旅游”发展

  我国首部旅游行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旅游法》出台以前,对旅游活动的规范主要依赖《旅行社条例》等法规,还有各地制定的地方性旅游法规和行政规章。由于缺少上位法的支持,这些法规规章难以适应旅游业跨地域、跨行业发展的需要。”旅游业内人士表示,《旅游法》很好地解决了市场规则缺位的问题,将为治理旅游市场秩序提供有力的依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辜胜阻认为,《旅游法》将有效解决当前旅游业中“零负团费”、景区门票随意涨价、导游无薪酬收回扣、旅游者投诉无门、旅游开发对资源环境造成破坏、旅游旺季部分景区人满为患、旅游途中的不文明行为、旅游安全及救援等突出问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东方公共管理研究所所长刘锋认为,《旅游法》的出台有利于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国际旅行社总裁于宁宁认为,《旅游法》的出台既是旅游主管部门的需要,也是旅游从业者和旅游消费者的迫切需求。随着《旅游法》的出台,一个秩序化、规范化的旅游市场是大家喜闻乐见的。

  于宁宁说,旅游业的发展需要发挥旅游主管部门的主导作用,通过严格执法和政策导向来实现这种作用。她建议,首先,各级管理部门在《旅游法》实施细则的制定中,本着公平的市场原则,落实理顺企业与消费者之间、旅行社与旅游要素供应链之间的权利、责任关系。特别是应该明确旅游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责任,倡导理性消费。

  其次,旅游主管部门应采取多种手段,加强行业监管,发布消费警示,评定和推广信誉产品。

  再次,旅游主管部门需要用正能量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从A级旅行社评定来看,实行审查和指导改进相结合,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真正体现为消费者负责、为企业负责、为市场发展负责的态度。同时也建议评定结果出台后,在口岸、景区、交通枢纽增设长期广告位,加大推优的宣传力度,用正面的声音,用正风正气保护消费者,用正能量鼓励旅游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北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专题、专栏等信息资料,均为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未经中华龙都网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0-2006 Www . zhld .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第01版:要闻
   第02版:锐评观点
   第03版:专刊
   第04版:广 告
   第05版:城事社区
   第06版:热线便民
   第07版:特别报道
   第08版:国内综览
   第09版:国际综览/广告
   第10版:国际深读
   第11版:文娱新闻
   第12版:文娱新闻
   第13版:金融·保险
   第14版:晚 晴
   第15版:铁水牛
   第16版:广 告
   第17版:汽车·旅游
   第18版:汽车/资讯
   第19版:汽车/服务
   第20版:旅游/资讯
   第21版:旅游/资讯
   第22版:汽车/关注
   第23版:汽车/生活
   第24版:汽车/广告
《旅游法》将推动“大旅游”发展
你入洞房我买单
重渡沟喊你去结婚
金刚台高山峡谷漂流邀您同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