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牛思光
本报讯 8月20日,周口中心城区出租车运价开始调整,928辆出租车计价器调整工作有序进行。昨日,有个别出租车司机在车辆计价器尚未进行调整的情况下私自涨价。市运管处出租车科有关负责人表示,乘客乘坐出租车应按计价器上显示的金额付费,出租车司机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属于严重违规行为,乘客发现后可举报。
市民投诉:出租车未调计价器私自涨价
“车费啥时候涨了?你这计价器上显示的是5块钱,加1块钱燃油费,也才6块钱。”昨日,市民陈先生乘坐出租车去亲戚家,下车时他看了一眼计价器,递给出租车司机6元钱,但出租车司机却告诉他要付8元钱。
陈先生质问出租车司机为什么要多收他2元钱,该出租车司机告诉他:“8月20日周口中心城区出租车运价开始调整,我收你8块钱没多收。”陈先生还是不太相信,要打电话向有关部门核实。这时,出租车司机说:“算了,算了。你也别费事了,还收你6块钱。”陈先生想弄清楚出租车涨价是不是真的,遂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向记者求证。
绝大多数出租车司机:不在乎晚几天涨价
接到陈先生的电话后,就他反映的问题,记者询问了多位出租车司机,获悉目前周口中心城区大多数出租车的计价器并未进行调整,出租司机应按原计费标准收费。
一位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我听说出租车涨价的消息了,但公司里说调过计价器后再让我们按新计费标准收钱。”出租车司机张师傅说:“我的出租车计价器还未调整。不过,我听说有些出租车已开始调计价器,我们盼出租车涨价已经好几年了,不在乎再晚几天。私自涨价的出租车司机只有极少数,绝大部分出租车司机都没私自涨价。”
主管部门:乘客发现出租车私自涨价可举报
昨日下午,记者与市运管处取得了联系。
市运管处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后表示,周口中心城区有928辆出租车,计价器不可能一下调整完,要有一个过程。他们已经通知各出租车公司,未调整计价器的出租车决不能私自涨价。在调整计价器期间,乘客乘坐出租车时,仍按原计费标准付费,出租车司机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属于严重违规行为,乘客可进行投诉,主管部门也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