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乍起的时候,它穿堂入室,拂动着墙上不动的风景。那是一幅写意初秋山水画,被定格在一个季节里。任那高山流水,以它自己的姿态存在,一如既往。我知道,它是不真实的,只有那看不见的风是真实的,不容小视。
秋天的脚步近了,我追寻着有关秋的记忆。
那一年,青春的日子里,我的书架上多了一套《红楼梦》。它不适时地到来,让青春年少的我,醉得一塌糊涂。尤其是林黛玉的那首《秋窗风雨夕》:秋花惨淡秋草黄,耿耿秋灯秋夜长,已觉秋窗秋不尽,哪堪风雨助凄凉……至今想起来,还是那么悲凉,有种浸透骨子的凉。
从那时起,便不喜欢秋天,觉得它凄凉、萧索。
后来,读了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不仅喜欢它意境上的美,也喜欢上了秋天的景致。它真真地把秋的美表现到了极致,原来秋天可以以这样一种姿态出现在诗人笔下。
暑热渐消的时候,草丛里多了一种响声,嘁嘁喳喳,由远及近,由近及远,那是一个流浪的歌者。蟋蟀清唱的声音,在一片月光里展开,犹如一段优美的乐曲,在每一个早晨和黄昏,迤逦而来。我知道,那是大自然的又一乐章。在那断断续续的歌声里,我想起一首词,从宋时一路走来,只在梦境里出现,我一遍一遍地在心底默念着:昨夜寒蛩不住鸣,惊回千里梦,已三更。起来独自绕阶行。人悄悄,帘外月胧明。白首为功名。旧山松竹老,阻归程。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虽然这短短的几十个字,作者赋予的不是秋天的信息,但至少是在蟋蟀轻唱的夜色中,梦回千里之外的故乡,忆起些许红尘里的惆怅和失意。一首词,我一读再读,读得双眼蓄满晶莹的波光。
真正喜欢上秋天,是在一个秋天的山冈上,与一山的树相逢,竟爱上了秋天。我爱它的成熟,我爱它的色彩斑斓,也爱它华丽转身后的庄严与宁静。
“万山红遍,层林尽染”,那样一种美,在诗之外,在人之外,在红尘之外。
秋天的山林,秀美亭亭的白桦、猩红的枫叶、金灿灿的一地落叶,仿佛一座华美的殿堂,富丽堂皇,几近奢侈。
那一刻,我被它的美所吸引,那种大美,穿过无尽的沧桑。我开始喜欢上那种成熟的美,是那样的内敛与凝重,让人只能仰视这奇妙的创造,来不得半点马虎。
秋色入画来,踩在落叶上的脚步,变得如此有生气。落叶的一生,犹如人的一生。走在人生路上,往往是左眼读山,右眼读水。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那个步入人生之秋的我也这么说。
于是,年年秋风乍起的时候,便向往一山的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