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徐松
本报讯 前段时间,西华县东王营乡贾楼村50岁的宋亲礼夜间驾驶四轮车返家途中,四轮车被悬在半空的电话线挂翻。由于四轮车水箱里的沸水直接浇到了宋亲礼身上,导致其全身烫伤面积达30%,花去治疗费4000多元。截至9月4日,宋亲礼未得到任何赔偿。
宋亲礼称,8月10日夜,他给干旱的玉米地浇完水,驾驶四轮车返家途中,四轮车被路上下垂的电话线挂翻。由于他摔倒在车旁,四轮车水箱里的沸水浇到了他身上。幸亏附近村民听到呼救声,赶来把他送到了医院救治。
经医生诊断,宋亲礼全身烫伤面积达30%,经过20天的治疗,共花费4000多元治疗费。
事发后,为寻求赔偿,宋亲礼的家属通过村干部、乡干部找到了乡里的电话运营商,最后又找到县里的电话运营商,但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一位参与调解却不愿透露姓名的电话运营商表示:“俺的电话线入保险了,保险公司只认赔1000元钱,多了没有。”对此,宋亲礼表示不接受。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吴杰律师。吴杰认为,宋亲礼之所以受伤是因为电话运营部门疏于管理电话线造成的。《民法通则》规定,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此案中,电话运营商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故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宋亲礼驾驶四轮车夜间行驶,而且没有使用车灯,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未做到安全驾驶,对事故的发生存有一定过错。但是,电话运营商是导致事故的关键责任人,应承担大部分责任。
西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