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劲松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今年起,我市将加大对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财政扶持力度,给予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其中,自建房屋新增床位每张将可获得1500元的标准补贴,改建房屋和租赁房屋新增床位每张可补贴1000元。此外,按入住老年人数量,每人每月还有50元的床位运营补贴。
市民政局老龄科科长马永生介绍,今年起,我市对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双证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
补贴标准为,全市自建房屋新增床位按每张床位1500元标准补贴(按照核定的床位数,每张床位每年补贴500元,3年内完成建设补贴的支付);改建房屋新增床位按每张床位1000元标准补贴(按照核定的新增床位数,每张床位前两年每年补贴300元,第三年补贴400元,3年内完成建设补贴的支付);租赁房屋新增床位按每张床位1000元标准补贴(按照核定的新增床位数,每张床位每年补贴200元,5年内完成建设补贴的支付)。此外,每张床位按照养老服务机构入住的具有本市户籍的老年人数量,给予每人每月50元的床位运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