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周口文学艺术大发展大繁荣,奋力实现周口崛起,实现文化资源大市向文化产业强市转变,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评选周口市第三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充分发挥优秀作品的导向示范作用,为提升我市文艺创作整体水平,加快文化资源大市向文化强市跨越作出贡献。
二、参评作品的时限和种类
1.周口市第三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参评作品的上限时间为2011年1月1日,下限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2.参评作品的种类:文学类作品;戏剧类作品;广播影视类作品;美术书法摄影类作品;音乐舞蹈类作品;曲艺杂技民间文艺类作品;文艺评论类作品等,总计七个门类。
三、参评作品范围和要求
1.参评作品必须是我市作者独立或以我市作者为主(包括中央、省驻周单位和驻周部队的作者)创作生产,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公开发表的作品(网络媒体发表的作品除外);参加过市级以上演出、展览的作品;在市级以上电台、电视台、期刊、出版社公开播出(放映)、出版发行并获奖的作品。
2.凡获得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作品不再重复申报。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
1.申报程序:各县市区的作品须经各县(市、区)文联统一组织申报,有关高校、省直、省管单位按属地原则,向市文联直接申报。
2.申报时间:2013年10月16日——2013年10月31日。
联系单位: 周口市文联组联部
联 系 人: 李磊 18638099597
刘凯13803948021
赵丽15290627766
中共周口市委宣传部 周口市文联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