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正/文 春鸣/图
“陪吃陪逛每小时5元,陪看电影每小时10元”。“光棍节”前夕,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男生宿舍楼下的一则广告引来围观,女生将自己明码标价“出租”。该女生表示,“我想以这种特别的方式,在光棍节体验一天有男友的生活”。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租女友或男友成了一种见怪不怪的举动。最常见的,应该是过年过节为了应对父母和家人催婚,一些单身男女租个女友或男友回家。一般来说,无论是主动出租自己还是出钱租赁别人,除了各自不同的目的外,双方多多少少都有点寻找小刺激、体验不一般经历的心理因素在起作用。作为一种特殊的租约,倘若双方都能严格按照事先的约定办事,你情我愿,无可厚非。但是,有刺激往往就有风险——对女方来说,谁敢保证自己不会遇上“披着羊皮的狼”?而对男方而言,遇上女骗子也不出奇。
女大学生出租自己,在“光棍节”当别人的“一日女友”,算不上什么新创意,也容易引起别人的灰色联想,似乎不值得提倡。要真想体验有男友的生活,还不如认认真真谈一次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