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锐评观点
 
 
 
2013年11月1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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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猫应该,但不该是消防去救

  ■郭文斌

  

  13日上午,扬州市一位居民心爱的波斯猫爬到一棵约20米高的树上,下不来了。主人心急如焚,担心爱猫出事,无奈之下只好找消防队帮忙。接到报警之后,扬州消防部门将一辆22米登高平台车开至现场即刻开始“救猫行动”。扬州这一救猫行动引争议,有人点赞,有人反对称占用公共资源。

  消防动用22米登高车营救被困小猫,这是注定会引发质疑的事件,从要救的角度看,猫也有生命,消防战士用登高车救猫也是爱心的表现。从不救猫的角度看,这是典型的“杀鸡用牛刀”,是资源浪费。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救有的救的理由,不救有不救的道理,似乎谁都很难说服谁。其实,“消防救猫”的背后折射出“救助专业化”的困境。主人喜爱猫,确切地说,猫已成为家里的一分子,自然不会眼睁睁地看着猫的生命消失。想要救它,但凭自己的力量很难,出于对公共救助的信任,也就将救助信号传送到了消防队,消防队出于为民服务,也为了猫的生命,也就要去救了。如果“见死不救”,哪怕是一只猫,恐怕也会受到置疑。本来,救猫不该让消防战士去做。如果有专业人士可以代替,一切也就迎刃而解了。

  说起来,猫的主人也并非一定要想让消防队去救猫,只因为不去找消防队,又去找谁?而消防队接到救助电话之后,如果不出动,又让谁代替呢?这就是现实的困境。有些事情,本该是由专业人士去做的。可却很难找到专业人士干。比如有人掉河了,打电话给110,结果警察来了,却不会游泳,结果人没有被救上来。有些警察是不会游泳的,退一步说,即便是会游泳,也不一定就有救人的技术。如果警察接到救助电话之后,能够立马联系专业人士,救人就有了保障。

  猫的主人如果不求助于消防队,去求谁?唯有解决这一个难题,才能够解决问题。因此,质疑消防队该不该救猫,应该跳出值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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