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2013年11月28日 星期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严禁公款购赠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违反者,撤销“一把手”职务

  □晚报记者  彭慧

  

  本报讯 继中秋国庆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及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之后,近日记者又从市纪委获悉,为坚决反对“四风”,市纪委、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下发《关于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和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以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通知要求,“双节”期间,我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定制、赠送各类节日纪念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要做到令行禁止,决不允许搞变通、打折扣。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及慰问困难群众职工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也要严格规范、注重节俭,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此外,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节日期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负总责,切实做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积极倡导文明、简朴、清正的节庆风气。各级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坚决防止转嫁摊派相关费用及用公款报销等问题的发生。

  另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监督检查,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对顶风违纪的,一经查实,按顶风违纪加重处理,一律撤销“一把手”职务,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全市予以通报。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0394-8269740,举报信箱:zklzb@126.com。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专题、专栏等信息资料,均为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未经中华龙都网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0-2006 Www . zhld .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第01版:要闻
   第02版:锐评观点
   第03版:时政要闻
   第04版:财金天地
   第05版:热线便民
   第06版:周口边界行
   第07版:国内综览
   第08版:国内深读
   第09版:国际综览
   第10版:国际深读
   第11版:文娱新闻
   第12版:体育新闻
   第13版:体育新闻
   第14版:读 书
   第15版:百姓写手
   第16版:广告
   第17版:楼市家居
   第18版:楼市动态
   第19版:楼市/深读
   第20版:楼市专题
   第21版:时尚/潮流
   第22版:家电/关注
   第23版:家电/IT
   第24版:楼市/广告
违反者,撤销“一把手”职务
遏制奢靡之风 发扬节约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