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臣
近来,陈永洲事件被炒得沸沸扬扬。10月26日,面对中央电视台的镜头,陈永洲发出“要以我为戒”的追悔,一言惊醒媒体人,陈永洲的忠告和警示给记者们上了生动一课。由此不仅引发出全社会对媒体道义责任和使命的追问,也引发出媒体如何开展自律与他律的讨论。人们在郑重思考:媒体的底线是什么?
职业底线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也是记者和媒体必须坚守的职业底线。如果信口开河、弄虚作假,捏造事实,“创造”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就无从谈起。
作为已经走过15年之久的《新快报》,对记者的采访报道应该严加审核。特别是经济类的负面报道,事关企业存亡,更应慎之又慎。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陈永洲先后发表的10余篇中联重科负面报道中,只有“1篇半”是自己在他人安排采访下完成的,有的甚至看都没看,就自己署名刊发,并成为系列曝光的重头稿。对如此严重违反新闻真实性的稿件,《新快报》竟出现常识性失误这种做法令人匪夷所思。
《新快报》上演这出丑剧,不但自取其辱,社会信誉扫地,也极大损害了媒体的整体社会形象。《新快报》的教训之一是:你不尊重事实,事实将把你打得粉碎。
道德底线
媒体报道的原则是中立、客观、公正、平衡。媒体一旦异化为权贵的走狗和金主的奴才,其做出来的报道,也就毫无客观公正可言。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 ,连续发表多篇捏造事实的报道,陈永洲事件让媒体的黑色交易无所遁形。其实陈永洲事件也绝不只是个偶然现象。媒体和记者与恶势力同流合污,自甘堕落,搞“有偿新闻”成为常态;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成为潜规则;恶意炒作成为见怪不怪的现象;打着舆论监督的旗号,敲诈勒索也时有所闻。无良媒体已成为社会公害,记者也被污名化为“妓者”,“防火防盗防记者”所表达出的正是社会对媒体的极不信任。
陈永洲事件的教训是:道德迷失的记者,无疑在干男盗女娼的勾当。
法律法规底线
在当今尚不健全的法治精神和市场环境下,有个别掌握着庞大舆论话语权的媒体,把自己摆在一个比较特殊的地位,高举着新闻监督的道义旗帜,飞扬跋扈,为所欲为。他们为钱驱使,唯利是图,颠倒黑白,侵犯隐私,肆意诽谤,伤天害理,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陈永洲事件为一些“特殊媒体”敲响了警钟。
陈永洲损害了一个上市企业的商业利益和广大股民的切身利益,其行为不仅超出了职业道德底线,也超越了法律法规底线,这种直接挑战新闻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底线的行为,结果招致警察跨省拘捕,刑事拘留,依法判决也在必然之中。事件暴露出媒体自律机制的严重缺失,也暴露出新闻主管部门严重的失职失察。广东方面迟到的行政处罚,是在记者被刑拘并承认有罪之后才做出的。如果及早对《新快报》进行全面整顿,也许不会有这场无妄之灾。历史和现实证明:媒体和记者都应当严格自律,不自律,必他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