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牛思光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以后,我市城市管理将通过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管体系,实现市政府宏观决策、区政府(管委会)全民负责,办事处(乡)具体实施、社区配合落实的四级网格化城市管理机制。
今后,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将按照市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管委会)全面负责、办事处(乡)具体实施、社区参与、相关部门配合的城管机制。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将采取属地管理原则,突出区政府(管委会)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发挥办事处(乡)、社区的基础保障作用。为此,市政府成立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管委),市长任市城管委主任,成员由宣传、城管、规划、财政、公安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市城管委下设市城管办。区政府(管委会)成立区城管委,办事处(乡)成立城市管理领导小组。与城市管理相关的环保、工商、公安、国土等13个职能部门进一步明确在城市管理中的责任。
同时,中心城区在城市管理中将采取日常监督检查、考核奖惩工作办法。市城管办会同市文明办及市城管委成员单位,采取一周一检查、一月一排名、一月一奖惩的办法对办事处(乡)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目标任务进行检查考核。在城市管理工作考核中,对每月考核排名前5名的办事处(乡)进行奖励,对后3名的办事处(乡)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