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海龙
本报讯 2月10日21时许,周口市公安局荷花路派出所民警接到马先生捡到一个提包的报警后,赶至现场,通过包内证件,找到了失主。
据马先生介绍,当天21时许,他和朋友吃过饭后散步途中,在黄河路与汉阳路交叉口附近发现一个黑色提包,他们捡起来一看,里面有一摞百元大钞及多张证件。“谁丢了钱都很着急,得赶快还给人家。于是我们急忙报了警。”马先生说。
赶至现场的民警发现提包内除了15000余元现金外,还有失主的多张证件。通过证件查询,民警顺利找到失主来女士。来女士告诉民警,当晚她和老公一块骑电动车走亲戚,返回途中,坐在电动车后座的她不知什么时候把背在左肩上的提包弄丢了。“回到家后,才发现提包不见了,我们俩急坏了,忙沿着回家的路一点点寻找,正在这时,接到了你们的电话。”
拿着失而复得的财物,来女士夫妇想用现金酬谢拾金不昧的马先生,可被马先生婉言谢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