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擘
本报讯 大年初一晚上,李先生融辉城商业街上的商铺被小偷光顾,10多万元的财物被盗,在这个关键时刻,商铺门口的摄像头却意外“罢工”。2月24日上午,李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向记者讲述了他的烦心事。而相关物业公司则表示,李先生可通过调解或者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
当日11时许,记者在融辉城商业街见到了李先生。李先生介绍,他经营的是副食商店,春节前,他储备了充足的货物,以便春节期间售卖。但没想到的是,大年初二他来到商铺的时候,发现店门竟敞开着,大吃一惊的他第一时间拨打了110报警。
警方勘查案发现场后,李先生对商铺里的货物进行了清点,发现10多万元的财物被盗。这时,李先生想起自己商铺门口的墙上装有摄像头,警方查看摄像头拍下的影像后应该能很快抓到小偷。谁知,警方去查看监控录像时却被物业公司告知,摄像头在李先生的商铺被盗前就已经损坏了,所以无法收集相关证据。
“好好的摄像头怎么就坏了呢?”李先生很是郁闷,他在进驻融辉城商业街的时候,不但与物业公司签了合同,还一直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如今商铺被盗,物业公司一定要承担相应责任。
记者找到融辉城商业街的物业管理方——盛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了解情况时,该公司服务中心的周主任称,他们公司对于李先生的商铺被盗一事没有推卸责任。李先生商铺门口的摄像头确实年前就已损坏。由于他们公司收取的物业费用于维护商业街上的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李先生要求赔偿的话,可以通过调解或者法律途径解决。
物业公司:可通过调解或者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