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东一 实习生 杜志强
本报讯 昨日下午,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13年11月21日淮阳特大灭门案犯罪嫌疑人贾某一审被判处死刑。据了解,贾某杀害妻子、孩子及亲戚是源于怀疑妻子出轨,且孩子并不是自己的。
长期以来,因怀疑妻子郭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贾某与妻子经常发生矛盾。贾某怀疑孩子不是亲生的,多次要求做DNA亲子鉴定。2013年11月21日上午,与妻子郭某发生口角后,贾某恼羞成怒,在家中一楼用衣服将妻子郭某勒死。
当天中午和晚上,贾某又相继杀死了自己的女儿和儿子、岳母和岳父、妻姐郭某某及其子李某。
当年11月22日,贾某投案自首,向警方交待了自己的罪行。
庭审中,贾某一直辩称,其妻与他人相好,孩子不是自己的。经查,贾某辩称其妻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没有证据支持。经DNA鉴定,贾某的儿子、女儿均与贾某存在生物学上的遗传关系。
据此,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贾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线索提供 张亚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