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彭慧 文/图
本报讯 3月25日,有市民拨打本报新闻热线称,3月23日夜里,周口市区中州大道新天地门前人行道上的13棵有二三十年树龄的法桐遭“砍头”。目前市园林部门已向警方报案。
25日上午,记者离现场10多米远,就看到原来超过两三层楼高的法桐已被砍得光秃秃的(如图)。记者数了数,有13棵法桐遭“砍头”。
市园林处监察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园林工作人员24日清早巡逻时发现,有十几棵法桐遭“砍头”,被砍下的树枝也不见了踪影。从树的切口判断,树是被人用电锯锯断的,“深更半夜,锯树要用电,电从哪里来?另外,这么多树枝是怎么被运走的,沿途路口和商铺门前都有监控,这些都是证据和线索。根据多年经验来看,行道树被砍大多是因为遮挡了门头招牌或广告牌。”为此,市园林处曾找到事发地附近的新天地物业公司询问情况,但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此事全不知情。目前,园林部门已报案,将转交辖区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对此毁绿事件,市民议论纷纷。家住百货楼附近的王女士说:“夏天的时候,这条路非常漂亮。两侧的行道树枝叶繁茂,树荫很大,满眼绿色,我特别喜欢。”市民曹先生说:“夏季傍晚时分,树底下凉风阵阵,吸引了很多鸟儿来此筑巢,马上夏天又要到了,上哪里再找这片阴凉。如果不严惩‘凶手’,市区的绿色恐怕只会越来越少。”
市园林处的贾永华告诉记者,这些法桐为1985年栽种的,目前市区仅有八一大道中段(七一路至交通大道段)和中州大道部分路段尚存部分该树种。每年市区毁绿的大小案件至少发生上百起,而起诉毁绿案件,法庭要求出示证据,由于砍树多发生在夜间,加之园林部门没有执法权,致使毁绿案件的违法成本太低,“必须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不然只能被动依靠公安部门介入。希望尽快成立园林派出所,或者考虑放权交由森林公安配合调查,让‘凶手’付出应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