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备受关注的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案,4月17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秦志晖犯诽谤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后,被告人秦志晖当庭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