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昨日下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第四次审议《环境保护法》修正草案,草案将针对雾霾治理作出规定,并在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等方面有重要突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说,这次《环境保护法》修改的力度很大,从目前来看,修订后的环保法有可能成为现在法律里面最严格的一部专业领域行政法。
常纪文表示,此次修订,引咎辞职将有望被写进环保法,包括环保部门和政府部门的负责人。此外,拘留也将分四种情况,比如,无环评开工将会被拘留。
对于违法的处罚也更加严厉,常纪文表示,按日计罚将会写入环保法,也就是说,企业违法将会按照其违法的天数来进行处罚。
公益诉讼环保法从一开始限定得非常死,后来有所放松,但是仍然被大家认为对起诉资格的要求太严,难以有效启动公益诉讼。常纪文表示,环保法修改将有望放宽对公益组织的限定,比如公益诉讼的环保组织只要满足是民政局批准的组织,从事环保公益活动满5年等条件即可。
对于此次环保法修改是否会将雾霾治理细化,常纪文表示,这一次环保法修改将会有对于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内容,可能不会作出细化的规定。但是对于区域性雾霾防治的细化规定可能出现在今年年底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