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姬慧洋 文/图
本报讯 “今天去哪儿吃?”“看看团购网上有什么。”原价464元的豪华套餐团购价只要88.9元,门店价4元的饮品团购价只要0.99元,原价20元的发型修整团购价只要1元……随着网络不断发展,团购以强有力的价格优势,吸引着广大消费者。现在,在团购网上,商品囊括了衣、食、住、行、娱乐、服务等各个领域。但不少消费者在消费时,却发现团购的美餐低人一等,既不能坐包间又不能自带酒水,用餐后要不到发票,团购券过期也不能退。
本想省钱却遭遇“霸王条款”
“奶茶全是奶没有茶味,说好的夏威夷木瓜沙拉,端上桌只有几块西瓜和香瓜,木瓜哪里去了?布丁还没有街边卖的果冻好吃,牛排就更不用说了,简直是场噩梦。”提起最近一次餐饮团购经历,市民李女士忍不住吐槽。
近日,李女士团购了市区七一路附近一家西餐厅的豪华套餐,原价464元的豪华套餐只要88.9元就可享受,这样的好事让李女士迫不及待地选择了订购。但是来到餐厅,李女士首先被告知团购不享受包间服务,接着又被告知因为是零利润销售,不提供发票,紧接着端上桌的食物更让李女士彻底无语,发誓以后再也不团购餐饮了。
“花100多元团购了一家饭店的4~5人餐,只能坐大厅。”提起前不久的餐饮团购经历,市民张先生十分不快。上周朋友聚餐,他团购了沙河北一家知名饭店的4~5人餐,本想着带上好酒为朋友庆祝生日,结果被告知团购消费“谢绝自带酒水”,并且“只能坐大厅”。“朋友好不容易聚在一起,担心大家扫兴,我们也没有争执什么,只好到大厅点菜。明知这是‘霸王条款’,但又不知道该怎么维权。”
建安路上一家饭店在销售的68.8元团购套餐中特别提示:仅限大厅用餐,酒水饮料致电商家。随后,记者联系到该酒店,接电话的服务员称:这些都是酒店的规定,如果要去包间消费,就不能用团购券。
团购网上“霸王条款”屡见不鲜
被视为“霸王条款”的“谢绝自带酒水”在团购中依然存在。5月25日,记者打开某团购网站周口首页,发现不少饭店在团购须知中打出“仅限大厅用餐”“谢绝自带酒水及与酒店无关食品”等字样。
下单容易,退款难。与张先生的遭遇不同的是,在市区某公司上班的高女士遭遇的是退款难问题。前几日,她在某团购网站买了一张自助餐优惠券。由于工作忙,她一直没有用。于是,她想到了退款。可是,她却遭到拒绝,因为该团购“不支持退款”。
对于团购的电子券无法退款的问题,某团购网客服人员表示,如果是页面显示了不能退款,那商品是不能退的。即使过期也不能退。
发现“霸王条款” 可投诉
对于市民网上团购中出现的这些“霸王条款”问题,市工商局市场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讲,新消法中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团购网站的这些行为都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管团购券有没有过期,都是应该退款的。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只要消费者消费了,就有权索要发票。商家以任何理由拒绝开具发票都是违规行为。以上行为,市民发现后可向工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