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金月全
本报讯 汽车加油后,却出现“抽搐”跑不动的现象,车主因此找到加油站讨说法,但加油站不承认是油的问题,双方为此争执不下。最终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加油站同意赔偿车主6000元。
5月9日,西华县的张先生开车路过扶沟县时,在县城一家加油站给汽车加了200元钱的汽油。车开始行驶得很平稳,但行至新郑高速公路时,车出现供油不足的现象,如同人“抽搐”一样。无奈,张先生只好请拖车把他的车拖到附近的修车场修理。
检修后,汽车修理工告诉张先生:“油箱里的汽油含水量大。”10日,张先生找到加油站说明情况,要求赔偿,加油站以种种理由拒绝了他的要求。
5月12日,张先生到12315投诉了这家加油站,并要求依法维权。工商执法人员随即赶到现场调查,加油站人员解释:“这批汽油是刚进的,绝不会掺水,有可能因焊接油罐,罐体内残留了水,所以导致了‘油掺水’。”他们也答应给予张先生一定的赔偿。
5月26日,考虑到张先生前往扶沟县不方便,工商执法人员通过电话,为张先生和加油站进行调解。最终,加油站同意赔偿张先生修理费和误工费等共计6000元。此外,对汽油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工商部门已委托当地质监部门进行抽样检测。
线索提供 卢付昌 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