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金月全 通讯员 卢付昌
本报讯 7月8日,扶沟县大新镇李建怀、贾红卫等4位瓜农,分别从县城种子销售商陈某手中领到5000元赔偿。一起涉农种植赔偿案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获得圆满解决。销售商陈某因误将白皮甜瓜苗当作绿皮甜瓜苗销售给农民,主动承担了全部经济损失。
6月18日,扶沟县大新镇李建怀、贾红卫等4位瓜农到扶沟县工商局大新工商所投诉,称他们在4月5日分别从该县种子销售商陈某处购得绿皮甜瓜苗1万多棵,进行套种,种植面积16亩。7月甜瓜成熟时,他们种植的绿皮甜瓜苗结出的瓜却发白,形状畸形,到市场上销售无人问津。他们怀疑问题出在甜瓜苗上,请求工商部门调解,责成商家赔偿经济损失。
接到投诉后,扶沟县工商局大新工商所积极进行调查,发现陈某销售给李建怀、贾红卫等4位瓜农的甜瓜苗是供应有误,销售商陈某应承担赔偿责任。7月8日,经调解,销售商陈某同意赔偿4位瓜农损失各5000元,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