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如何体现?内看党员干部对“四风”问题的整改,外看党员干部对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整改。自3月28日我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针对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关部门确定了11项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3个月以来,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分别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近日,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将11项专项整治牵头部门的工作情况,对公众进行展示。
□晚报记者 牛思光
农民工欠薪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浸满汗水的农民工工资,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还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我市因建筑市场用工主体复杂,工程“分包”“转包”“挂靠”现象突出,拖欠农民工工资主体确定难等原因,造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致使农民工生活困难。在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中,由我市人社部门牵头,住建、交通、水利、公安等部门开展的联合行动,严厉打击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人社部门:
补签劳动合同10847份
今年4月到6月,人社部门在全市开展了2013年度用人单位书面材料审查和日常巡视监督检查工作。截至6月底,全市人社部门共检查用人单位1144户,涉及劳动者123676人;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518户,涉及劳动者54591人;处理突发事件8起,涉及劳动者362人;补签劳动合同10847份,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1097万余元,涉及劳动者2614人;督促81户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561万余元,涉及劳动者5954人。
麦收前,大批农民工陆续返乡,农民工工资结算高峰期间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爆发的小节点。5月12日,人社部门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督促排查行动。行动中解决了416名农民工的工资问题,责令欠薪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及赔偿金71.3万元。
住建部门:
4家单位和企业列入“黑名单”
专项整治活动开始后,市住建局对存在问题的57家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下达了《周口市清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联席会议办公室约谈通知书》,对25家企业下达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4家拖欠农民工工资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企业列入“黑名单”,并直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专项整治中,对57家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单位和企业,住建部门逐一核查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信息。通过整改,涉嫌欠薪的企业补缴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300多万元。
交通部门:
拨专款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
交通部门结合交通工程建设实际,制定了《周口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专项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要求交通项目从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提取20%,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款专用。专项整治中,交通部门检查用人单位66户,没有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水利部门:
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协调工作机制
水利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的协调工作机制。专项整治中,水利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基本不存在,没有挂靠承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拖欠或追加工程款的现象。
公安部门:
充分发挥社区民警职能优势
市公安局充分发挥社区民警的职能优势,深入辖区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尤其是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劳动密集型加工等行业企业,加大明查暗访、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力度,将摸排掌握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线索,及时通报人社等部门开展核查,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3月初,公安部门成功处理了一起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移交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追回拖欠的农民工工资31353元。
整治欠薪,我市还将加大力度
在专项整治中,各单位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不容回避。首先,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原材料匮乏,全靠外运,建设成本高,需要地方政府配套的资金比例大,部分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个别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隐患。其次,我市交通、水利工程多为线型工程,用工量大,尤其是农村公路,点多面广,监管难度大。在人社部门执法检查中,个别企业不配合,门进不去、人找不到。
记者从人社部门获悉,我市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活动还将继续,接下来将加强职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做好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