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范围公车改革启动 今年底中央和国家机关将率先完成改革
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7月16日全文向社会公布。两个文件明确了公车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国范围公车改革的大幕正式开启。
两三年内全国完成改革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公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力争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指导意见规定了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合理确定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的具体办法。
中央机关率先“车改补”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是针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参改范围、人员范围和车辆范围。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的方式是在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后,对参改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还将适时适度调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按照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力争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公车改革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
车辆拍卖绝不搞特殊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央国家机关本级涉及改革的车辆近5000辆,需要处置的车辆由国管局负责处置,取消车辆的鉴定评估、拍卖机构和解体企业,都要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除必须报废的车辆外,其他车辆面向全社会公开拍卖,车辆拍卖不针对公务员搞任何特殊照顾。
中央司局级及以下
■中央和国家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城区)内不再报销交通费
■交通补贴标准: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地方厅局级及以下
■鼓励省级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和市县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改革
■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
■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150%
司勤人员
■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留用人员
■未聘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
■依法做好未留用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
保留
■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严格限定在一线使用
取消
副部级以下一般公务用车
■对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参改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车辆处置收入,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国家发改委
公车一时处置不掉
可市场化运营过渡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日前就全面推进公车制度改革,中央和国家机关率先推进车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这次车改的主要内容和范围是什么?
答:各级党政机关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特殊公务出行实行定向化保障。
参加改革的人员范围确定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原则上参加车改。
问: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怎么确定?怎样避免变相发福利?
答:确定补贴标准要基于三个原则:一是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总额必须低于改革前的公车运行支出总额。二是公务交通补贴仅保障城区或规定区域内基本公务出行需求。三是简化档次便于操作,各个级别间补贴差距不宜过大。
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不是职工福利,主要保障普通公务出行需求,不包括上下班通勤和所在城市以外的长途出差。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问:取消车辆如何处置?
答:将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为了做到不浪费闲置公共资源,对一时处置不掉的公车,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的方式,进行市场化运营,过渡期由各地确定,政府不得变相为其提供财政性补贴。
问:公车改革触及的利益很大,怎么确保做成做好?
答:各地区、各部门要周密制定改革方案,明确改革时限,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有效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违反车改规定的行为,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各级审计机关要将保留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等情况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并依法公开审计结果。
三年内完成改革
2015年
中央和国家机关
及其所属参公事业单位
2014年年底前
基本完成改革
2016年
地方党政机关
2015年年底前
基本完成改革
驻地方的中央垂直
管理单位同步推进
2018年
2至3年时间
全面完成改革
届时基本形成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按照规范职务消费原则进行改革,对原符合车辆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逐步按规定纳入改革。
专家算账
车改全部到位后
公车支出减一半
以现金补贴取代实物养车,公车改革这笔“减支账”是否划算?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表示,公车改革对行政开支具有“N次减支”效应。最直接就是减少了今后在车辆购置、运营方面的经费开支,包括与公车相关的司勤人员薪酬开支。
据贾康测算,本轮公车改革将涉及约80万辆全国公务用车、近6400辆中央国家机关本级公车。以涉改车辆上一年在中央级的实际运营经费支出及相关人员经费支出总额为基数,以今后仅需于年度内开支的所有公职人员的交通补贴发放数来对冲,可算出实际支出总规模将下降约7%。
按中央国家机关层级的实际情况测算,按照改革方案,今后在达到符合规定更新年限车辆不予更新的情况下,将使一年间减少相关行政经费开支的幅度从前项的7%提升为27%左右。
此外,再考虑到如参改车辆处置预计产生的收入减去司勤人员安置成本支出后的净值以及每年减少的公车新建停车泊位建设费用等等因素,可使综合节支率进一步提升到50%左右。
贾康认为,如不车改,公车开支可能会进一步增加,这也是车改带来的又一重减支效应。车改后可以避免因油价上升、停车费增加、司勤人员工资福利开支增加等等引起的行政成本。
“如果把全国年度公车耗费的综合成本以若干年传闻中所说的3000亿元作为假设,那么车改到位之后,每年因车改减少的支出将达到1500亿元以上。”贾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