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男子丁某去贵阳出差,得知该地有很多假冒的茅台酒很便宜,丁某随即购买了14万元的假冒茅台酒,谁知,这批茅台酒刚抵达合肥火车站,便被警方当场扣押。
7月23日,记者从合肥铁路法院获悉,丁某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获刑一年,缓刑一年。
被告人丁某在合肥市繁华路段经营一家高档烟酒商行。去年9月份,他去贵阳出差,并以14万元的价格从当地购买了240 瓶普通“飞天茅台”和6瓶“15年飞天茅台”。购买后,丁某通过中铁快运将该批“茅台酒”从贵阳运至合肥。去年9月22日,该批假冒茅台酒刚运至合肥火车站,便被赶来的民警扣押。经过贵州茅台酒厂的鉴定,该批酒非本厂生产, 且在外包装上假冒了该酒厂的注册商标。同月24日,丁某主动到铁路公安机关投案。
近日,合肥铁路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丁某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没收查获的全部假酒。
(中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