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劲松
本报讯 为支持开展抗旱工作,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我市于7月29日下达市级特大抗旱补助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我市各县(市、区)解决临时性人畜饮水困难,抗旱水源和抗旱设施建设。
市防汛抗旱办公室主任田旨军介绍,今年入汛以来,我市由于降水少,加之气温偏高,土壤失墒加快,各地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旱情。旱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各县(市、区)耕地旱情发生情况,经市政府研究,下达市级特大抗旱补助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临时性人畜饮水困难、抗旱水源和抗旱设施建设。
田旨军提醒,我市旱涝灾害频繁,据以往经验来看,旱涝急转的情况时有发生。我市在抓紧组织群众开展抗旱工作的同时,随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密切关注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农田内涝和城镇积水,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做好突发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减轻可能造成的农业灾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