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期
1.什么是视频接访?
答:视频接访是中共周口市委群众信访工作部畅通信访渠道、创新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现已基本实现市、县、乡三级视频接访网络互联互通,方便市、县、乡各级领导和信访工作部门接待了解群众来访反映诉求,并可实现网上现场接访、现场交流、现场办公,上访群众可在乡级信访工作部门实现与领导直接对话。
4.行政机关分立、合并、撤销的,其管辖的信访事项如何受理?
3.涉及多个行政机关的信访事项如何处理?
答: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信访事项,有所涉及的行政机关协商受理;受理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决定受理机关。
2.信访人按照规定直接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行政机关应当怎样对待?
答: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受理;职责不清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机关受理。
答: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管辖层级,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信访人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直接向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以外的行政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予以登记;对符合规定并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给予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首先接谈的机关先行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5.对打击报复信访人的应如何处理?
6.如何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答:一是认真处理信访人提出的信访问题,满足他们的正当要求;二是采纳信访人提出的正确意见和积极的批评、建议;三是实际工作中要防止信访人的打击报复事件发生,对打击报复事件要严肃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打击报复者的刑事责任;四是教育信访人认识自己的信访权利和义务,正确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利。
答:打击报复信访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