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洋
2014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改进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和狠刹“四风”精神,郸城县教体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提出了“六个严禁”、“五个不准”的纪律要求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按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8月25日《周口晚报》)
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每到重大节日敲响廉政警钟,已成各级党委的重头戏。应当说,节日反腐并非纯粹的“例行公事”,顶风作案收受贿赂的现象的确有所减少,但我们也要看到,眼下更需警惕的还有“隐性腐败”“变相腐败”。诸如,近年春节出现的“微信红包”、电子礼品卡、礼品册销售火爆就是例证。因此,在节前禁令中强调执行不打折、不变通、不走样,大有必要。
不打折,就是不能降低党纪国法对自己的要求。有的人自以为借公务活动“小吃小拿”、利用公权之利“小卡小要”,甚至用公车给自己办点私事,都是小打小闹,稀松平常,算不上什么大事。但往往就是这些看似不起眼的腐败,在群众中产生恶劣影响,同时也会使干部逐步丧失原则,最终滑向犯罪的深渊。
不变通,就是不能在“五条禁令”等制度执行上偷梁换柱,开辟“灰色通道”。虽然古人讲,变则通、通则久,但把不该变通、不能变通的制度变通了,则是阳奉阴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表现。比如,一张办公用品发票,究竟是多少纸、多少笔、多少耗材,语焉不详,在这发票的背后到底隐藏着多少公款吃喝,还是要一追到底,看看其中的“门道”。
不走样,就是对清廉品质的坚守,表里如一,始终如一。有的干部热衷于搞表面文章,在台上高谈阔论如何预防腐败,走下主席台却暗地里大肆收受贿赂,边反腐边贪腐,最终身败名裂。由此可见,清正廉洁不是仅仅喊个口号,不是仅仅做个样子,而是要坚守一颗清廉之心,做到台上台下不走样、圈内圈外不走样、任前任后不走样。
又是一年中秋时,期盼清风伴明月。在反腐紧要关口开展廉政提醒的同时,更需要强有力的执行,坚持暗访、曝光、查处、追责“四管齐下”,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办一起,才能对在全社会形成有力的震慑,确保“五条禁令”等制度规范不打折、不变通、不走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