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民航局发出公告,充电宝禁止托运,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的充电宝数量不能超过两个。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的无需航空公司批准就可带上飞机;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未标明相关技术参数的,一律禁止携带。由于很多旅客不熟悉新规定,首都机场T3航站楼差不多每天都会有100多个充电宝被旅客丢弃。
“差不多六成旅客会随身携带充电宝,安检时发现约10%的充电宝是三无产品,有的因为使用时间较长,数据已经看不清,无法通过安检。”首都机场安保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正规充电宝会标明生产商以及额定功率、电流量等数据,通过计算可以得知充电宝的额定能量,一般超过32000毫安的超大容量充电宝,额定能量才会超标。
额定能量(Wh)的计算方法为标称电压(V)乘以标称容量(Ah)。比较规范的充电宝产品这三项指标都会显示,如一款小巧的MILI充电宝,显示标称容量为2000毫安,标称电压3.7V,额定能量只有7.4Wh。因此,10000毫安的充电宝,额定能量也就37Wh,远远低于民航100Wh的限定门槛。
从充电宝日常使用安全的角度看,消费者也不要追求超大容量。“容量越大,能量也越大,一旦发生燃烧或爆炸,破坏力也更强。”北京南瑞智芯微电子科技公司技术人员表示,为手机、iPad充电,1万毫安的容量就很大了,没必要使用更高容量的充电宝。消费者选购充电宝时,要特别注意挑选正规品牌、电压电流功率等数据清晰完整的产品,不要贪图价格便宜。此前发生自燃或爆炸事故的充电宝,基本都是使用劣质电芯、二手电芯的产品。
上月底,国家质检总局抽查了全国1780家企业生产的1792批次的充电宝产品,检出169批次不合格产品。接近十分之一的产品不合格率,说明充电宝的质量安全风险较高,因此消费者应谨慎选购并合理使用。(北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