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国内深读
 
 
 
2014年9月1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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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网收企业数亿元“保护费”
不与我们合作给你负面报道

  “媒体作为一种公权力,如果使用它的人心怀不端,造成的危害将无法想象。长此以往,我们不仅不会成为社会进步的推动者,相反会成为价值毁灭者。”9月7日,在上海公安机关某关押场所,涉嫌犯罪的21世纪网总裁刘冬如是忏悔。

  21世纪网及上海润言、深圳鑫麒麟两家公关公司负责人等涉嫌特大新闻敲诈案件,8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起涉嫌非法牟利数亿元案件因何进入警方视线?目前有何最新进展?由此将揭开怎样的黑幕?记者采访了部分犯罪嫌疑人及办案民警,案情触目惊心。

  警方调查

  “广告费”实为“保护费”

  涉嫌非法牟利数亿元

  “21世纪网本是《21世纪经济报道》的网络电子版,2010年独立运营、独立核算。我们的策略就是利用报纸的影响力,迅速拷贝报纸的新闻模式,刊登原创性、以深度见长的负面报道,吸引拟上市或已上市公司的关注,这些企业为了息事宁人被迫支付的费用,也可以说是‘保护费’或者‘拜山头’”。

  ——21世纪网总裁刘冬

  专案组查明,对于愿意“合作”的企业,在收取高额费用后,通过夸大正面事实或掩盖负面问题进行“正面报道”;对不与之合作的企业,在21世纪网等平台发布负面报道,以此要挟企业投放广告或签订合作协议,专案组初步核查,2010年至今,21世纪网平均每年与100多家拟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签订“广告合同”,累计收取费用数亿元。

  每周选题会议  选择报道对象

  “按照刘冬的指示,每周组织召开选题会议,选择未与21世纪网建立‘合作’关系的公司作为报道对象,负面报道出来后,被报道的公司就会主动找上门来,或者通过公关公司找我们谈合作,一般都是以广告合同的形式,费用大致在20万至30万元之间。‘广告合同’一旦签好,他就会通知编辑部门将网上的相关负面报道删除”。

  ——21世纪网主编周斌

  公司每年有数千万元指标

  用负面报道敲诈企业是行业内的潜规则。“这也是集体行为,公司上下都这么干”。

  ——21世纪网记者王卓铭

  刘冬的供述也印证了这一点。他交代,报社管理层对21世纪网的业绩考核中,有一条就是要覆盖70%至75%的当年新上市企业,与它们签订“广告合同”,每年都有数千万元的指标。

  被讹企业

  删一则负面报道收费100万元

  云南企业祥云飞龙就有过类似的遭遇。2014年6月,21世纪网记者朱益民对祥云飞龙进行了一个月的秘密采访,并撰写出负面报道准备上网。

  “他们打电话给祥云飞龙的高层发采访提纲。祥云飞龙是我公司的客户,之前跟21世纪网签了30万元合作协议,可他们还是写了负面报道。”犯罪嫌疑人、深圳鑫麒麟公司负责人邢达:“祥云飞龙让我帮忙公关21世纪网,我找到刘冬、周斌,但他们说没办法,不会轻易撤掉。刘冬要我去跟广告部的莫宝泉商量。找到莫宝泉后,对方开了条件——要客户与他们签订总额100万元的广告合同,第一年的钱尽快付,这样才可以把朱益民的文章从网上撤掉。祥云飞龙当时正借壳上市,只好同意支付这笔费用。”

  拒绝合作

  给上市企业负面报道

  “2005年,A股上市公司进入股权分置改革。从这个时候起,部分‘先知先觉’的媒体就开始探索以负面报道相要挟的‘合作’模式。” 犯罪嫌疑人、上海润言公司董事长连春晖回忆,上市公司开始关注到媒体压力,有不少企业不得不花钱消灾,这种模式由此初具雏形;在后来的企业上市高潮期,被更多媒体争相效仿、直接复制,呈大范围扩张的态势。

  上市企业对媒体态度的变化也令连春晖印象深刻。2009年开始,她去竞标拟上市企业客户时,对方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们和媒体的关系如何?能不能消除负面新闻?”

  “也就是说,拟上市企业已经把媒体工作替代路演推介,作为最重要的公关需求了。”连春晖供述。从2010年起,财经媒体公关行业的乱象越来越严重,无论是一线财经媒体还是二三线财经媒体,都想分一杯羹。如果企业没有向各路媒体告知“合作”意向,则基本上难以幸免于负面报道。

  规避风险

  财经公关公司充当中介

  媒体为了规避风险,在不愿意直接出面与企业签“广告合同”的情况下,财经公关公司就是极重要的牵线搭桥者。

  陶凯交代,财经公关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四种方式:一是与企业客户签订合作协议,客户交一笔媒体公关服务费,每年20万至50万元;二是为客户办酒会等活动收取的服务费;三是通过给媒体“拉广告”的方式赚取返点,一般是广告合同标的额的5%至10%;四是作为代理,赚取给媒体“拉广告”的差价。

  对于这个“差价”,陶凯做了进一步解释:“具体来说,如果我和客户谈下来的广告合同标的额是30万元,但我和媒体谈下来的是20万元,这样我就有10万元的差价。”

  “广告合同”的覆盖面之广更令人咋舌,基本囊括所有上市企业和拟上市企业——连春晖交代,如果是拟上市企业,“广告合同”的有效期会持续到该企业上市;如果是上市企业,则需要每年都和媒体签订“广告合同”。

  初步审计显示,2009年以来,上海润言公司营业额达十数亿元,深圳鑫麒麟营业额达数亿元。(据《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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