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海龙
本报讯 “硬币,也是人民币的一种,为什么高速收费站拒收呢?”近日,有多名市民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此事。
市民刘先生因业务需要经常来往郑州和周口之间。日前,他驾驶公司的小车从郑州回来行驶至宁洛高速周口收费站时,掏出硬币缴费。然而,收费人员却拒绝接收。“既然都是人民币,为啥只收纸币不收硬币?”刘先生说,虽然不解,但因赶时间,他只好使用纸币缴费。
26日晚,本报“从淮阳到天水·万里寻踪伏羲路”采访组从天水返回周口,在宁洛高速周口收费站缴费时,电脑显示应缴纳费用215元。记者缴纳的费用中有4张一元纸币和1个一元硬币。收费人员将一元硬币退给记者,要求将硬币换成纸币。记者问为何不收时,该工作人员说:“银行不收。”
拒收硬币违法
《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有关专家指出,硬币是人民币发行当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拒收硬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会干扰正常的市场秩序和影响日常的经济生活。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任何拒收硬币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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