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时政要闻
 
 
 
2014年10月28日 星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立法机关拟出法律解释:
公民随父母姓外可选其他姓氏

  本报综合消息  中国立法机关拟对民法和婚姻法相关条款作出解释:中国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母姓,同时有正当理由的也可选取其他姓氏。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0月27日在北京开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向会议作民法、婚姻法有关条款解释(草案)的说明。

  民法中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而婚姻法中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实践中存在对上述规定理解和执行不一致,一些地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也不同,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遇到一些实际困难。针对现实问题,对民法通则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释明法律含义,是必要的。”信春鹰说。

  信春鹰表示,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公民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通过法律解释,明确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符合绝大多数公民的意愿和实际做法。

  实践中,也有一些公民因回复祖姓、由他人抚养等原因,在父姓、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信春鹰表示,考虑到社会实际情况,公民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选取其他姓氏。

  信春鹰说,此次解释(草案)内容包括: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择姓氏:

  ——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因由法定抚养人以外的人抚养而选取抚养人姓氏;

  ——有其他正当理由。

  信春鹰表示,为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草案还明确:少数民族公民可以根据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选取姓氏。(蒋涛 郭金超)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专题、专栏等信息资料,均为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未经中华龙都网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0-2006 Www . zhld .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第01版:要闻
   第02版:锐评观点
   第03版:时政要闻
   第04版:城事社区
   第05版:热线便民
   第06版:综合新闻
   第07版:公 益
   第08版:晚 晴
   第09版:国内综览
   第10版:国内深读
   第11版:国际综览
   第12版:国际深读
   第13版:体育新闻
   第14版:文娱新闻
   第15版:旧 闻
   第16版:艺苑欣赏
   第17版:时尚消费
   第18版:酒坊/酒韵
   第19版:食尚/美味
   第20版:公 益
   第21版:时尚/消费
   第22版:潮流/前沿
   第23版:数码/生活
   第24版:IT/通信
我国拟取消9个适用死刑罪名
公民随父母姓外可选其他姓氏
全国人大常委会拟将
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杂技之乡再添彩
省级大赛又摘金
我国成功发射实践十一号08星
电商论坛支招青年创业
千人上“女德课”:
做涵养女性 享幸福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