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记者近日从教育部获悉,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准确掌握各地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情况,及时核拨中央综合奖补资金,教育部日前对连片特困地区县的2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22个省份)2013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进行通报。
通报显示,2013年中央财政共核拨项目综合奖补资金9.15亿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县覆盖率为31%。
通报显示,2013年中央财政共核拨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项目综合奖补资金9.15亿元。除陕西、甘肃计划于2014年3月底下拨外,其他省份已全部下拨。多数省份将奖补资金用于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改善乡村教师待遇,也有部分省份如河南、四川、贵州、新疆等统筹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其他项目。
从补助覆盖范围来看,22个省份的699个连片特困地区县,已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有14个省份的219个县,实施县覆盖率为31%。所属连片特困地区县均未启动实施的8个省份分别是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广西、贵州、西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19个实施县共有乡村学校3.02万所,乡村教师49.96万人,其中享受补助学校2.49万所,乡村教师32.23万人,覆盖率分别为82%和65%。按实施县乡村教师覆盖率排名,由高到低依次为青海、新疆、四川、山西、湖南、安徽、甘肃、宁夏、云南、江西、陕西、重庆、湖北、河南。
从补助标准与资金投入来看,已实施县平均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58元,平均补助标准在300元及以下的县占48%,300元到600元的占36%,600元及以上的占16%。已实施县共投入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9.98亿元,湖南省投入最多,为3.82亿元。各地资金来源多由地方各级政府共同承担,其中,县级政府独立承担的占26%,市级政府独立承担的占2%,省级政府独立承担的占26%,地方各级政府按比例分担的占46%。
从各省份政策制定情况来看,目前省级层面已出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有内蒙古、安徽、江西、湖南、广西、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10个省份;河北、山西、吉林、湖北、四川、甘肃6个省份教育、财政部门已基本达成一致;重庆、贵州、陕西3个省份教育部门已制定方案,正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黑龙江、河南、新疆兵团3个省份正在调研论证。
(宗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