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徐松 通讯员 朱金光
本报讯 11月10日,郸城交警远赴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成功将驾车致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在逃人员张某抓获归案,并押解回郸城。
今年8月13日16时许,在郸城县城郊乡杨楼加油站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无牌轻型货车与一辆三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三轮车摩托车上人员一死一伤。轻型货车驾驶人弃车逃逸。案发后,郸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召开案情侦破会,成立了以大队主要领导和全体事故民警为成员的“8·13逃逸案件”专案组。专案民警侯坤、胡培军通过摸排调查,判定郸城县城关镇李庄村的张某有重大嫌疑。当专案民警赶到张某家中时,其已潜逃,去向不明。
10月31日,胡培军获悉,张某可能潜逃到内蒙古大漠里的一个小镇。随后,侯坤带领胡培军、何奇峰等专案民警,立即赶赴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青龙山镇,对嫌疑人张某实施抓捕。
11月1日,专案民警到达通辽市。为尽快抓获嫌疑人,专案民警顾不上休息,立即投入到案件的调查工作中。
11月9日,在通辽市公安局及奈曼旗公安局的配合下,专案民警成功将张某抓获。经突审,嫌疑人张某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