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田孝臣
通讯员 邓同学 韩立峰
本报讯 商水县刘某在项城街头抢包,被巡逻交警董峰抓个正着。11月25日,项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夺罪对刘某批准逮捕。
几天前的上午,项城市民蒋某骑电动车行至项城市工业路小学门口时,犯罪嫌疑人刘某趁蒋某不备,抢走其放在车筐内的挎包,骑着自行车就跑。蒋某一边追赶,一边大喊“抓贼”。犯罪嫌疑人刘某逃至项城市中心广场路口,见蒋某一直追赶,无奈扔掉挎包,希望蒋某不再追赶。正在附近巡逻的交警董峰听到呼喊声,立即追赶,追到鸿升堂药店附近,将其抓获。
经鉴定,刘某抢夺蒋某的挎包内有一枚金戒指和一部手机,价值1826元。项城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刘某刑事拘留后,提请批准逮捕。11月25日,项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抢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逮捕条件,对刘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