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昨日上午9时30分,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志红抢劫、盗窃犯罪部分,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开庭20分钟后 呼格父母离场
据报道,昨日上午9时许,呼格吉勒图父母来到呼市中院旁听。9时30分,审判长宣布开庭,被告人赵志红被法警带入法庭。
赵志红身穿蓝色上衣出庭,能容纳70人的旁听席几乎坐满,赵志红家属未到场旁听。开庭20分钟后,呼格吉勒图父母离开庭审现场。
随后,法庭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志红涉嫌犯抢劫、盗窃罪的事实进行调查。公诉人向法庭出示有关证人证言、勘验、检查、辨认笔录、书证、被告人赵志红供述。控辩双方对上述证据进行质证。
公诉人向法庭出示指控被告人赵志红抢劫、盗窃他人财物分别为32700元和3803元事实的证据。控辩双方对上述证据质证完毕。
被告人赵志红的指定辩护人内蒙古伊敏律师事务所谢飞、张瑞军出庭参加诉讼。被告人赵志红,男,1972年9月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人。2003年10月因犯盗窃罪被赛罕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05年11月23日因涉嫌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罪被逮捕。
■涉及隐私
不公开审理故意杀人罪强奸罪
记者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刑事案件开庭公告看到,昨日上午公开审理的只是被告人赵志红抢劫、盗窃一案。 众多关注“呼格案”的人,都希望及时了解赵志红受审情况。不过,法院方面表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昨天下午2时30分,对赵志红被指控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部分,因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审理。
对此,有人表示,呼和浩特1996年“4·9”女尸案受害人已死亡,蒙冤的呼格吉勒图被剥夺生命,赵志红受审,且他们均已成为公众人物,该案也早已成为人们关注的公众事件,希望法院对赵志红的审理,能够有权威媒体介入旁听,把真实、客观、可以公开的新闻信息及时传递给公众。
(据《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