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洪涛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太康县妇联获悉,太康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评选百名“好媳妇”。
当一名“好媳妇”要具备哪些条件?太康县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参加评选的“好媳妇”要孝敬父母,关心父母冷暖,使父母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理解和尊重父母的意见,尽力满足父母的心愿,关心父母的健康;教育子女孝敬老人,以身作则,养成良好家风;善解老人,在照顾和赡养老人方面事迹突出感人。其次,参加评选的“好媳妇”还应该做到家庭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关爱子女,培养子女良好的道德;邻里团结,礼貌待邻,以邻为友;勤俭持家,不盲目攀比,不铺张浪费。
该负责人介绍,百名“好媳妇”的评选工作将采取单位申报、个人自荐、组织考核、网上公示、评选活动组委会审定的办法进行,县评选办公室组织考核,经县组委会评议,确定百名“好媳妇”初步人选后,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太康县政府网站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最后确定百名“好媳妇”的最后人选。线索提供 吴献 王宇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