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海外滩拥挤踩踏事件调查报告新闻发布会和有关医疗机构获悉,截至21日8时,上海外滩拥挤踩踏事件伤员中已有46人经诊治后出院,3人继续在院治疗,其中重伤员2人,1人生命体征还不平稳,仍在全力抢救治疗中。
上海调动全市优质医疗资源全力以赴救治伤员,在专家会诊评估的基础上,按照“一人一方案、一人一专家”的要求,逐一明确医疗方案,尽一切可能挽救生命;并对出院伤员进行随访,组织专业人员对受伤人员和伤亡人员家属进行心理疏导等。
目前,1名18岁的女大学生伤员因重度挤压伤仍在上海第一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1名女性伤员多发骨折、肺部挫伤,经治疗后预计将于近期出院。1名男性伤员在上海瑞金医院接受救治,意识尚未完全恢复,但已可与医务人员简单交流。
(本版均据新华社电)
外滩踩踏为何是“事件”不是“事故”
“外滩踩踏不是生产经营活动,也不是有组织的大规模群众性活动,因此不能定义为‘事故’。”闪淳昌告诉记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事故通常是责任事故,是有关人员因为违反有关规章、法规或规程而引发。
上海市法制办副主任刘平说,事故和事件的认定,与处理不处理人没有关系,还是要看本身的性质,例如政府有没有作为,是直接的责任、过错还是间接的履行职责不够。
记者获悉,事件发生后,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上海市相关法规,上海先后组织100多人开展调查,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任调查组组长,副市长周波任副组长,同时邀请了国家和上海市应急管理、公共安全管理、法律等方面的专家为事件调查进行分析论证。
“为了弄清事实,调查组专门查看了外滩区域36个监控探头拍摄的累计70个小时的视频录像。”调查组成员熊新光介绍,参与调查人员前后超过100人,组内有38人脱产参与调查,查阅了195份政策、法规、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对51名有关部门领导进行谈话;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问询了96名当时在现场的人员,包括家属、游客、现场执行民警、工作人员等,确保在事实基础上进行客观分析。
已有46名伤员出院
1名女大学生仍在全力抢救中
跨年夜23时35分,外滩观景平台上的僵持人流发生对冲,继而引发多人摔倒、叠压,致使拥挤踩踏发生。这一导致36人死亡、49人受伤的惨痛事件,谁该负责?
变更信息宣传严重不到位、预防准备严重缺失、研判预警不及时、应对处置失当,即使是一起群众性活动,公安、旅游等部门都难辞其咎。调查报告建议,对11名责任人进行处理。
调查报告指出,黄浦区副区长、黄浦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周正对事件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黄浦区区委常委、分管旅游工作的副区长吴成,黄浦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兼指挥处处长陈荣霖等人,对事件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分别被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或行政记过处分等处理。
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是政府法定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即使是没有组织的活动,作为守夜人,当地政府也必须对安全进行“全方位负责”。记者梳理了2014年十余起特大安全事故发现,300余名地方官员被追责,其中正局级及以上4人。
此次事件中,调查报告建议,给予上海市市委委员、黄浦区区委书记周伟,黄浦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彭崧撤职处分。
闪淳昌认为,“对区委书记这样的地方‘一把手’严厉问责,就是因为他身为党委领导统筹考虑不到位。政府作为主导公共场所安全的‘守夜人’,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失职的“守夜人” 11人被建议处理
记者1月21日从权威部门获悉,上海外滩拥挤踩踏事件是一起对群众性活动预防准备不足、现场管理不力、应对处置不当而引发的拥挤踩踏并造成重大伤亡和严重后果的公共安全责任事件。
对于外滩拥挤踩踏事件的责任认定,记者从权威部门获悉,黄浦区政府对事件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黄浦公安分局对事件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黄浦区旅游局、黄浦区市政委、黄浦区外滩风景区管理办公室对事件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上海市公安局对事件发生负有指导监督管理责任。
据悉,“12·31”外滩陈毅广场拥挤踩踏事件调查报告建议,对包括黄浦区区委书记周伟、黄浦区区长彭崧在内的11名党政干部进行处分。其中,建议给予周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建议给予彭崧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建议给予黄浦区副区长、黄浦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周正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建议给予黄浦区区委常委、副区长吴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