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姬慧洋 通讯员 骆健
本报讯 买车后要在60日内办理缴税和免税;个别新车型可按发票价计税;新车退还后,车购税也随之退回车主账户……2月4日,记者从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了解到,从2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新《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纳税人办理车购税可享受更多便利。
个别新车型可按发票价计税
对于车购税,车主都不陌生。新《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已开始实施,准备买车的市民可要留心新变化。
新规首先明确了车购税的申报期限。具体来说,市民若是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进口自用应税车辆,或者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包括免税车辆的转让、改变用途等情形,都要在60日内申报纳税。
同时,车购税该交多少,新规也予以明确,即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车辆,计税方法不变;对于少数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车辆,比如一些新款车型,可按照发票价格计税。“如果发票上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计税价格。”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局长孔令超解释说,“只有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库存超过3年、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等才算正当理由,4S店的促销、打折等都不能算。”
车辆退回经销商也可退税
对于很多车主来说,新《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中有一点非常贴心,那就是如果你将新买的车退了,车购税也可以退还。
其实,以前车购税也可以退,但仅限于“因质量原因、公安机关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情形”。新规将退税情形扩大到三类: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这意味着,今后市民无论以什么原因退还车辆,都可申请退税。具体的退税金额,将按照自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
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工作人员提醒,新《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实施后,市民要警惕新一轮车购税退税陷阱,不要轻信退税通知,如有疑问,可直接到车购税征收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