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海龙 文/图
本报讯 近日,西华县大王庄乡王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称,一家浴池在大王庄乡政府附近的供销社院内私打深水井。
投诉:有人私打深水井
近日,西华县大王庄乡王先生发现乡政府西侧的供销社院内有一个很高的铁架子(如图)。他进去一看,发现一家浴池正在打一口千米深水井。王先生通过打听得知打井没有经过审批,属于私自打井。王先生认为,过量开采地下水会导致地面沉降,影响房屋安全。王先生告诉记者,与该井不到1000米远的地方,已有一口千米深水井。这里已施工多天,怎么不见监管部门前来监管。
目击:打井施工忙
昨天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西华县大王庄乡供销社。记者看到,这里有一个用来打井的20多米高的铁架子,几个人正在施工,一旁放着一堆钢管,不远处有一个帐篷。帐篷里,一男子正在做饭。该男子讲,这里正在打一口千米深水井,工期一个月左右。
回应:都称不知情
记者来到与施工现场一墙之隔的西华县大王庄乡政府。在一间挂着“党政办”的房间里,陈姓负责人告诉记者,隔壁打井的事情他不知情。随后,他又电话询问了供销社负责人,供销社负责人也表示不知情。
昨天下午3时30分许,记者致电西华县水利局薛姓负责人。他称大王庄乡打深水井的审批手续还没有下来。2月10日,他们去现场查看过,没有发现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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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封闭其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逾期不拆除或者不封闭其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拆除或者封闭,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