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志新
本报讯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昨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3月13日,一批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过期药品被集中无害化销毁,价值达10万余元。
2014年,该局共办理假药和医疗器械一般程序案件74起,其中移交司法机关案件1起,涉案物品总额20多万元,罚没款共计55万余元,有力震慑了我市涉药涉械制假、售假的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本次销毁的物品涉及假劣药品17504盒(瓶)、中药材112公斤、医用纱布、绷带等计67个品种,89个批次,总价值1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