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劲松 实习生 李孟洁
本报讯 近日,张某和张某某在周口市中心城区周口大道和太清路交叉口绿化带内偷盗梅花树时,被闻讯而来的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最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二人分别被行政拘留5日。
据市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3月29日17时35分,该局接到市园林处工作人员举报称,在周口大道和太清路交叉口的绿化带内,有人正在偷盗梅花树。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正在偷盗梅花树的张某和张某某抓获。
张某和张某某称,他们认为此处绿化带内的树木远离市区,平时无人管护,遂起了歪念,想将3棵较为贵重的梅花树据为己有。
经询问,二人对偷盗梅花树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市森林公安局决定对张某、张某某二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