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徐松
本报讯 5月6日,市环保局对辖区内某林业有限公司开出连日计罚罚单。这是新《环保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我市开出的首张连日计罚罚单。
3月19日,市环保局在“雷霆—2015”专项行动中对该林业有限公司进行暗查,发现该公司直接排放废水, COD超标19.2倍。3月29日,市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4月14日,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发现该企业仍在超标排放废水,符合连日计罚条件。市环保局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和《按日连续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该单位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听证申请。市环保局遂对其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14日期间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并责令停止水污染物超标排放行为,处罚金额高达27678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