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我出生时母亲已45岁。小时候,母亲常对我说:“你这个苦命的闺女,等我们都老了,谁来照顾你?”
1968年年底,18岁的我响应“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号召,从学校回到农村。年前的腊月十八,堂哥突然来到我工作的地方,要接我回去,说腊月二十四要我结婚。我简直傻了,说:“我不回去,让他们退婚!”可堂哥说:“要退也得你回去退啊。”
面对这个突然的变化,我真是措手不及,回家后便嚷着要退婚。母亲说:“日子都到跟前了,还能退吗?”我不管,当天晚上就找到媒人,可媒人说:“眼看就到日子了,恐怕不好退。”他看我很坚决,又说:“那我试试吧。”
第二天,媒人来了,说不行,他家已经杀了猪,啥都准备好了。当时我的心里甭提多难受了!母亲不说话,知道我心里难受。打发走了媒人,她就开始劝我。不过,我已暗暗有了主意:腊月二十三晚上偷偷跑掉。
到了二十三晚上,我又没有勇气跑了:婚礼上新娘跑了,男方要是找我父母的麻烦,那可怎么办?父母已经为我们吃了不少苦,我实在不忍心让他们为了我再吃苦受罪。
就这样,我稀里糊涂地嫁了人。不过母亲倒是挺高兴,她认为给女儿找了个安全的窝。
这也许就是以顺为孝吧。
(姚五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