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杰 吴河
本报讯 5月18日,在郑州举行的河南省第十二届见义勇为模范和先进个人颁奖仪式,隆重表彰了见义勇为模范(群体)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会上,郸城农民王军生当选河南省第十二届见义勇为模范,其家属韩香受到省委书记郭庚茂亲切接见,并获得10万元见义勇为奖励基金。
河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王军生的颁奖词是:面对逞凶的歹徒,你奋不顾身,跃身而出,像一支射出的利箭,拯救无辜,击中罪恶,划出生命最后耀眼的光痕。普通人的大勇最可敬,你用热血镌刻舍生取义的碑铭。
王军生是郸城县洺南办事处王寨行政村小大庄村农民。2013年9月1日14时,王军生骑摩托车送其儿子上学,行驶至该县小大庄村时,看见一名男子抢夺一名女子的挎包,并在抢夺成功后逃跑。王军生放下儿子,立即骑着摩托车前去制止并追赶那名男子,追上后,王军生用摩托车撞击男子,双方共同倒地。男子将抢来的挎包抛弃在现场后,乘坐同伙的面包车逃窜。王军生被送往医院治疗,后因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王军生系由于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王军生牺牲后,郸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到其家中看望慰问,并多次安排该县民政、工会、妇联等部门对其家庭予以困难救助。2014年12月,王军生被郸城县委宣传部评为首届郸城县见义勇为道德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