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综合新闻
 
 
 
2015年5月2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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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车位
咋就成了商户专用
市民质疑个别商家“霸占”门前公共用地

  □晚报记者 张志新 文/图                   

  

  本报讯 近日,多位市民拨打本报新闻热线称,尽管停车难问题普遍存在,但周口市区五一路与育新路交叉口南侧的公共停车位却被一些店面以各种形式占据为“专有”车位。

  5月21日8时30分许,记者来到现场,看到一家理发店门前的公共停车位上,安装有4个地锁(图一)。而理发店对面几家店面前的公共停车位上则摆放着写有“请勿泊车”、“禁止停车”、“某某餐厅专用车位”等字样的警示牌(图二),把公共资源变成了私有资源。

  记者走访发现,在周口市区不少繁华路段都存在类似现象。在交通大道、人民路、大庆路等路段,一些店面把石头、椅子等搬到公共停车位上。店里来了顾客,工作人员就把这些东西挪掉,而其他车辆就不能在公共停车位停车了。

  私家车主范先生说:“停车位本来就很紧张,个别商家却把门前公共停车位圈给自家顾客用,这不是假公济私吗?”

  “市民总是把各种车辆横七竖八地停放在我家店门前的公共停车位上,有些车还正好挡住我家店门,影响做生意,劝说也不听,我有时只好放些东西占住停车位,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人民路某商家也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对此,川汇区陈州办事处城管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城市公共用地属于公共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侵占。他们将尽快派人前去查看情况,一旦属实,将予以拆除,还公共资源与民。

  由于城市公共用地管理上存在着一定的难题,为此,不少网友提出了各自的建议。

  网友“笑傲江湖”说:“管理部门除在城市公共用地上加强管理外,还应针对目前车多位少的现状,争取在合适的路段多划定一些停车位,做到标线清晰,施划合理,管理规范。”

  网友“冷言”说:“城市管理部门应开通专门的监督举报电话,标注在路边显著位置,接受市民对恶意‘霸占’城市公共用地和不规范停车等不良行为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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