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东一 实习生 朱佩佩
通讯员 郁发顺 王济群
本报讯 太康县的杜某和刘某不但无证驾驶,而且醉驾,并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近日,太康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二人刑事拘留。
5月18日晚,太康县老冢镇村民杜某、刘某与朋友一起喝酒。酒后,无驾驶资格的刘某叫上杜某,驾驶亲戚的轿车到大许寨乡办事。办完事后,刘某驾车返回行至大许寨东1公里处时,将对面行驶的电动车撞倒,致使骑电动车的人受伤。为了逃脱法律责任,杜某驾车带着刘某逃逸。伤者的家人闻讯赶到现场,发现肇事车辆已经逃逸,便一边报警,一边驾车追赶。
最终,太康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与伤者家属一起将肇事车辆截获。随后,民警将杜某和刘某带至交警大队。
经查,杜某和刘某均为无证驾驶。抽血化验结果显示:杜某体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01.14mg/100ml,刘某体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92.05mg/100ml。二人均属醉酒驾驶。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