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志新
本报讯 扶沟市民姜先生连续多年无偿献血,6月10日,其父从郑州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53医院治疗出院后,他拿着献血证、身份证等到扶沟县人民医院直接报销了父亲的临床用血费用,不用再到周口市中心血站报销。这一切得益于2015年1月1日起我市新增了13家拥有临床用血费用直报资格的医院。
1.这13家医院拥有临床用血费用直报资格
据了解,以往我市无偿献血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和配偶)临床用血后,需要到周口市中心血站或等到献血车到当地采血时,才能报销临床用血费用。
临床用血费用直报新模式实施后,我市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属出院后,只要拿着献血证、用血发票及身份证等,就可到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设置输血科(供血库)的医疗机构直报临床用血费用。目前,除周口市中心血站外,我市已有13家拥有临床用血费用直报资格的医院。
这13家医院分别是:周口市中心医院、周口市中医院、项城市中医院、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华县人民医院、扶沟县人民医院、商水县人民医院、淮阳县人民医院、郸城县人民医院、鹿邑县人民医院、鹿邑真源医院、太康县人民医院、沈丘县人民医院。
2.看清临床用血报销类型
据悉,我市临床用血费用报销的范围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1.凡在周口参加无偿献血者,在周口任何一家医院临床用血,都可到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设置输血科(供血库)的医疗机构直报临床用血费用;2.凡在周口参加无偿献血者,在全国各地、各级医院临床用血,回到周口后也可到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设置输血科(供血库)的医疗机构直报临床用血费用。
此外,凡在河南省其他地市参加无偿献血者,在周口任何一家医院临床用血后,只能到周口市中心血站直报临床用血费用;凡在我省以外参加无偿献血者,在周口临床用血后,只能到献血地直报临床用血费用。
目前,周口市中心血站专门开发了献血者医院用血直报管理系统,患者需要报销临床用血费用时,用血医院登录该系统,通过信息查询和确认,即可直接按规定给予患者报销。
线索提供 刘红建 胡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