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检察官奋勇救火不留名》后续
□晚报记者 金月全
通讯员 王 森
本报讯 今年2月25日,本报A03版以《项城检察官奋勇救火不留名》为题,报道了项城市检察院张震宇、王海见两位检察官奋不顾身救火的事迹,报道见报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近日,团省委、省青年联合会联合授予二人“河南省见义勇为好青年”荣誉称号。
今年2月24日12时许,项城市新桥镇南李营行政村一户居民家的二楼突然起火,正在村中走访调查的张震宇、王海见发现火情后,不顾生命危险,拎着水桶、拿着铁锨冲入火海,在群众的帮助下成功将大火扑灭。
今年4月,共青团项城市委授予张震宇、王海见项城市“见义勇为好青年”荣誉称号。近日,团省委、省青年联合会联合授予二人“河南省见义勇为好青年”荣誉称号,并号召全省各级团组织开展向张震宇、王海见同志学习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