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东一
通讯员 郁发顺 王济群
本报讯 太康农民工于某,因索要工资未果,情绪激动,竟跑到一建筑工地的7楼楼顶,扬言跳楼。出警后,太康县公安局常营派出所民警在烈日下,劝解于某两个多小时,这期间还帮助他讨回8700元工钱,使于某放弃了跳楼的念头。
“我还年轻,我也不想死,可我是被逼的,实在是没办法!”近日,太康县公安局常营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该镇某骨科医院在建工地上有人要跳楼。常营派出所所长辛侠杰带领民警轩留斌、王琳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后,看见一名男子坐在新建的7楼楼顶边缘处。
经了解,民警得知,在常营镇某骨科医院的工地上干活的于某,因讨要8700元工钱不成,到7楼楼顶欲跳楼。“别过来,不给工钱,我就跳下去。”于某一边说,一边弯曲双腿,做跳楼状。“不要激动,有事慢慢商量,别拿生命开玩笑!你还年轻,以后的日子长着呢!”见他情绪激动,民警耐心给予劝导。待于某情绪稍稍稳定后,民警让包工头抓紧时间找钱。于某拿到8700元工钱后,放弃了跳楼的念头。
事后,于某主动向民警承认了错误。考虑到事出有因,于某本人认错态度较好,民警依照规定给予其批评教育处理。
警方提醒:类似跳楼等极端讨薪方式本身是违法的,公安机关依法可以对当事人做出相应处罚,建议讨薪者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不能采取过激行为。否则,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