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新闻
 
 
 
2015年8月3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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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谁有枪最高可获两万元奖励
我市警方出台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举报办法

  □晚报记者 朱东一 通讯员 郁发顺 郑华伟

  

  本报讯  30日上午,记者在周口市公安局官网上看到,我市警方推出关于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凡群众举报的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一经查证属实,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最高可奖励两万元。记者随后采访了解到,此举是为了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深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缉枪治爆和危爆物品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全面维护我市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

  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标准如下: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500克或者黑火药、烟火剂1000克,雷管10枚或者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破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1支或者气枪2支,军用子弹10发、民用子弹5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仿真枪、管制刀具或者查破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弩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奖励。查破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等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破获持枪伤害、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以及爆炸等重大犯罪案件的,视情给予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摧毁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窝点的,视情给予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打掉窝点并收缴生产工具及成品、半成品的烟花爆竹折合200盘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至1000元奖励。同时,为鼓励和方便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警方专门设立了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周口市公安局110或0394-8123524(工作日)。

  据周口警方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安机关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动员、规劝在逃涉枪涉爆案件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重奖。窝藏、包庇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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