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金月全 通讯员 王森
本报讯 9月1日9时许,项城市人民法院和项城市人民检察院将一起校园盗窃案件的审理现场搬进项城一高校园,为师生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开学第一课。
与以往不同的是,出庭支持公诉的是项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磊,担任审判长的是项城市人民法院院长赵振勇。此外,来自项城市的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项城一高部分师生观摩了庭审现场,其余师生通过多媒体电视实时观看了庭审。
本案是一起因一时贪念引起的轻微刑事盗窃案件。被告人靳某年仅19岁,因父母疏于管教而辍学,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无所事事。因一时贪念,拿走了好友的手机而锒铛入狱。
庭审过程中,赵振勇亲自持槌审案,李磊宣读公诉书、现场举证,并发表公诉意见。他们从法律、社会、人情等不同角度看案情,剖根源,引思考,吸教训,引起了被告人和旁听人员的共鸣。
被告人靳某当庭表示认罪悔过,法庭也现场认定检方指控犯罪成立,靳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